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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成为蓝光音频第三个标准

  受制于蓝光标准的中国本土DVD企业正在试图改变窘境,而现在他们首次在蓝光产业中取得一定的话语权。


  昨日,蓝光光盘协会、中国华录集团、广州广晟数码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广晟数码”)在北京联合宣布:DRA技术已经作为蓝光光盘格式的可选编解码技术,被写入BD-ROM格式的2.3版本。这意味着,DRA技术已经成为蓝光光盘格式的一部分,也是中国本土技术在影碟机与碟片领域第一次被国际标准认可及采用。
 

  DRA技术于2007年8月正式向蓝光光盘协会提案,经过了蓝光光盘协会在美国和日本进行的两轮技术评估,最终获得正式通过。


  拥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DRA音频标准全称为“多声道数字音频编解码技术规范”,2007年1月被原信息产业部批准成为中国电子行业标准(标准号SJ/T11368-2006)。DRA是由广晟数码开发的。


  之前蓝光的音频标准有美国杜比和DTS两个国外技术,今后DRA会成为蓝光的第三个音频标准,也在蓝光音频专利领域打破了国外企业的垄断局面。


  广晟数码董事长钟金松向记者表示,DRA今后的专利费具体收取标准,目前还未最终确定,不过肯定会比美国杜比和DTS两个标准低。DRA成为蓝光专利之后,通过授权中国本土影碟机企业使用来降低音频专利费,从而降低蓝光影碟机的生产成本,增加厂商利润空间。


  除了音频领域,中国本土企业还试图在视频领域取得专利突破。目前,拥有中国自主知识产权的AVS视频编码标准也正在申请加入蓝光光盘格式,不过还没有最终获批。


  目前,松下、飞利浦和索尼三家蓝光光盘协会成员企业正与其他专利权人商讨为蓝光播放机与光盘产品建立一站式许可,新的产品许可费率是:每台蓝光播放机为9.5美元。昨日,索尼相关负责人河内幸纪介绍到,一站式许可的9.5美元专利费,是指蓝光物理规格方面的基础专利,并没有包括音频、视频等应用规格领域的专利。也就是说,中国蓝光生产企业今后交纳了9.5美元专利费之后,还要交纳音频、视频等其他专利费。而DRA成为蓝光在音频领域的应用规格标准之一,就有可能使中国企业少交纳音频专利费。